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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又聽到有人和男朋友分手,
女生提了分手,卻又對前男友和新女友交往很感冒,
似乎有那麼點矛盾!
如果男生對你好,又何必分手?
如果主動提了分手,又為何無法割捨?
昨天看了朋友轉po的文章,
裡面寫的很棒,
「如果你不愛一個人,請放手,好讓別人有機會愛她。
如果你愛的人放棄了你,請放開自己,好讓自己有機會愛別人!」
很多時候也得告訴自己,
"如果真的愛他,就放手讓他去找自己的幸福。"
畢竟,他的心思早已不在你的身上。
文中又提到,
「世上有許多種愛,但不要讓愛變成一種傷害。
愛,不一定要擁有,但擁有了就請好好愛。」
有些事,過了就不會再回來,
變質了就無法回復原來的樣子,
即便你愛他的心依然不變,
他也不再把你放入選項中。

回過頭來,就像一開始提到的,
"請放開自己,好讓自己有機會愛別人!"
好好思考,什麼對自己來說才是幸福?
是得不到的叫做幸福?
還是一直在你身邊陪著你的人是幸福?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,
只是希望大家都能過得幸福快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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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笨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